“头好晕……这里是哪……”
“怎么感觉……大腿痒痒的。就好像是一只细腻柔软的小手,在用那俏皮的手指划过大腿的肌肉……是奈露曦在恶作剧吗?”
“眼皮好沉重,就好像被夹子夹住,完全睁不开啊……”
加洛斯咬紧牙关,拼命调动神经,那两处眼皮终于如窗帘般拉开。他正躺在一张硬梆梆的木板上,要说是床吧,却连枕头、被子、床垫都没有,未免寒酸过头了。
周围四壁皆是布满灰尘的木墙,看上去轻轻一踢就能踹出个洞。
一盏时明时暗的灯泡悬挂于头顶,就像刚睡醒时就看到天花板的灯,照得加洛斯头晕目眩。
加洛斯心下好奇:“这里是哪里?是医院吗?对了……我想起来了,我被放逐到奈落遗迹了!”
加洛斯生活在欧洲,几年前,因为主流信仰的不同,日积月累的矛盾终于爆发。日日夜夜,枪声炮响,数百万人死于非命。平民百姓被迫参军,多因不敢杀人沦落为“通敌叛国”的阶下囚。
后来囚犯和俘虏实在太多,再加上战争之下财政长久赤字,只好将他们流放。而这里正好有一个神秘的深渊、天然的放逐之地——“奈落遗迹”。
“奈落”一词是由远道而来的东方传教士取的。意思是一旦进去了,就永远出不来了。现实也是如此,千百余年来,无数冒险家为了获取财宝、荣耀、名声,甚至是如传说一样超凡脱俗成为神明,对奈落遗迹趋之若鹜,却从未有人出来过。
这里有一条斜率高达80度的平滑石坡,深不见底——这就是奈落遗迹的入口。
两个士兵一长发一秃头,挺立在一个年约二十的青年男子的两侧。
那青年男子有着一头咖啡色卷发,双眼棕色似土星,鼻梁高挺且略显钩状。
他的手脚被麻绳捆住,左大腿留有一个漆黑的弹孔,身上多处淤青。腰间衔挂一柄长剑,剑鞘漆黑如碳,丝毫不起眼。
长发士兵半睁着眼,黑眼圈浓重,脸颊上的法令纹颇有威严。他的手中有一本名单,手中钢笔一划,断续的墨水斩断了“加洛斯”这个名字,说道:“这样一来,今天的工作就完成了,比起昨天得轻松得多了。”
秃头士兵嘴角一咧,双膝一屈坐在石头上,笑道:“那还不好?抓这些罪犯可累死了!哎呀~要是有人打扫咱的狗窝该多好,你说是不是?”
长发士兵没有接话,而是冷冷地横了加洛斯一眼,说道:“你当初受了那种伤,居然还能活到今天,当真是有神明眷顾了。”
当初加洛斯大张旗鼓地建立帮派,引来仇人帮派围攻,多亏他妹妹寻求士兵的帮助,这才在千钧一发之际救下了他。
加洛斯低头沉眉,一言不发,过了许久才问道:“我的妹妹——奈露曦怎么了?”
长发士兵说道:“她跟你母亲一起,被上轮值班的人踢下去了。那时我刚来,奈露曦恳求我放过你一条生路,倘若你愿意,以后就给我们做仆人吧。”
秃头士兵眉毛一抬,一把拽过加洛斯腰间的长剑,嬉笑道:“你就是拿这破玩意混帮派的呀!也不知道能卖几个钱……以后跟在我们身边,把大爷们伺候得舒舒服服的,也不用受那种苦啦!至于这剑嘛,虽然不值钱,但我还是收下啦!”
忽然那如爆破的炸药,震耳欲聋的声音轰鸣传出:“把你的脏手撒开!要我当你们的仆人?就算是千刀万剐也比这痛快!”
原来这把剑实非寻常,是加洛斯不久前梦到了一位自称“生命之神维娜的使者”,将这把神剑赐予给信奉生命神教的加洛斯。梦醒以后,果真有宝剑搁置身旁。加洛斯试剑,却并非削铁如泥,也没有传说中的魔法,只是无坚不摧。他深信另有其用,便如获至宝地带在身上。
秃头士兵先是一愣,随后恼羞成怒,那脸色生动如正啃咬骨头的吉娃娃,只不过被人类一脚踢开变成了恶狼。
他因私情放过罪犯并不是一次两次了,但那都是建立在犯人的苦苦哀求以及金钱、身体贿赂之上,现在他们大发慈悲饶过加洛斯,不领情也就算了,居然敢对“救命恩人”发脾气。
秃头士兵起身骂道:“敬酒不吃吃罚酒,最好摔下去的时候被这破剑刺穿脑袋!”抬起一脚踹在加洛斯背后。
加洛斯失去重心,身体向前一倾,心里咯噔一声,脸已直愣愣地撞在了石坡上。
“呜啊——!”加洛斯惨叫一声,鲜血登时从鼻孔喷涌,整个身子急速倾斜向下滑动,偶尔腾空而起,又狠狠地砸在石坡上。他就像一块翻腾于煎锅的牛排,又似那顺水流下的米线,总之是前半身摩擦生热、前半身千疮百孔、伤口喷洒鲜血,外加失重感一同交集。
“啊啊啊啊啊啊啊——!!!”全身各处又烫又疼,忍不住大叫起来。
这种疼痛不知持续多久,终于超过了精神的承载范围,就此昏迷了过去,直到现在才苏醒过来。
忽然左边大腿传来一阵微痛,加洛斯看去,却见一个叼着银针,满脸胡渣,穿着白大褂,拿着手术刀和镊子的肥肥胖胖油腻大叔坐在前边。手术刀挖开左边大腿的弹孔,镊子取出深陷其中的子弹,接着用绷带包扎。这手法行云流水,宛若倾泻而下的瀑布,不乏力道又顺柔丝滑。
手术完成,医生拿过手帕擦汗,这才抬起头,却见加洛斯正瞪着他,吓得身子弹起:“你什么时候醒的?!”
加洛斯答道:“你动刀的时候醒来的。”
医生惊讶道:“你不疼吗?”
方才做手术并没有使用麻醉药,然而加洛斯醒来后却一声不吭。他混帮派的时候早不记得受过多重的伤,挖出子弹这点疼痛,对他来说不值一提。
加洛斯缓缓低下头,看着血肉模糊的双腿前侧,说道:“苍蝇在伤口上跳舞都比这痛。你是什么人?这里是哪?”
医生一边收拾医疗用品进箱子里,一边回答道:“不过是一介医生罢了。我留了满脸胡渣,他们都叫我胡渣男,你就这么叫好了。至于这里是哪,当然是臭名昭著的奈落遗迹了。”
加洛斯叹了口气,心想:“我能不知道这里是奈落遗迹吗?我是想知道具体地点啊。罢了,先向维娜大人祈祷吧。”双手十指侧过交叉,两根拇指贴在一起,嘴唇放在拇指中间的缝隙上,闭上双眼低声祈祷。
这是生命信徒向他们所信仰的生命之神维娜的祈祷方式,正如其他的信徒一样,加洛斯感谢维娜的眷顾,同时祈求对未知命途的祝福。
胡渣男陡然大笑道:“没想到在这种地方也能遇到教友!实不相瞒,我也是维娜大人的信徒。”
加洛斯先是一怔,随后嘴角微扬,伸手抱住这块油腻的“腊肉”。维娜的教诲中要求信徒们肝胆相照,如今得知胡渣男也是生命信徒,这就相当于有了个亲兄弟。
胡渣男继续说道:“这里如外界传说一样,真的有神明居住。虽然我没有亲眼见过,但都市里确确实实是有觐见过维娜大人的人存在。”
加洛斯眼前一亮,倘若真能在这里觐见到心心念念的维娜大人,那被流放到这里不是不幸而是万幸了。
加洛斯忽然想起了什么,说道:“对了,胡渣男,在我来这里之前,你有没有遇到过两个女人?”
胡渣男反问道:“两个什么样的女人?”
加洛斯绘声绘色地描述:“一个扎马尾的中年妇女。一个可爱的女孩,那女孩身材娇小玲珑,一头淡紫色蓬松头发,她的双眼是罕见的紫色,宛若日月星辰中灿烂的紫色星云。”
听加洛斯说得出神,胡渣男却摇摇头说道:“我才刚来值班,见的第一人便是你。不过先前在都市遇到过一对来自外界的小情侣,二人都金发碧眼,一个消极一个乐观,卿卿我我的,啧啧,真令人怀念当年啊。”
胡渣男感觉到冷冰冰的视线射来,那眼神好似埋伏于冰窟的毒蛇,下一秒就要飞出咬断颈部动脉。
加洛斯满脸黑沉,牙齿格格作响,正欲开口却又不说话。胡渣男着实被吓得不轻,不敢吭声。
过了许久,加洛斯才恢复先前的平静,淡淡地说道:“既然如此,多谢你相救了。倘若来日再见,必然涌泉相报。”
加洛斯双手撑床刚打算起身离开,眼前木门正如一拳打碎的西瓜,化作雨点般的木渣飞来。加洛斯的脸颊划出一道血痕,鲜血伴随血泡涌出,他却眉头也不曾动弹。
胡渣男大惊失色,耳听皮鞋踩踏在木板上的“啪嗒”与“咯吱”声**形成的交响曲,一只粗大黝黑的手抓住了胡渣男的头颅,将他的身体凭空悬起。
加洛斯斜眼看去,这位一脚踢碎木门的不速之客顶着颗密布刀枪疤痕的光头,眉宇神色只可用“杀戮”一词形容,他眼神冰冷,衬托之下,地面的死灰也有那么些温情。
这“卤蛋”的牙齿松开下嘴唇,双唇往前一伸,一字一句吐出:“老大有事,速来。”那那黑钳似的大手暴出青筋,胡渣男的脑袋就如出现裂隙的核桃,下一秒就要碎裂。
胡渣男表情狰狞,却全身脱力无法反抗,双手刚抬起就垂在了大腿两侧。
忽然一把漆黑钝器刺来,钝首所刺之处就是卤蛋的咽喉要道。可这卤蛋实非平凡之辈,明知室内有俩人,怎会因大意犯下低级错误?
一只手猛地上提,狂风气流伴随黑掌陡然上升,钝器顺风飞扬,捅穿了天花板。紧接着卤蛋又一拳递出,一念之间便逼至加洛斯的额头。
加洛斯仍面不改色,稍一低头,黑拳只是掠过头发,而一道耀眼白刃已穿透卤蛋的手臂。
卤蛋双目瞪得如铜锣似的,心中暗叫完蛋——这时才反应过来,他刚才把突刺之物认做铁棍之类的钝器,哪里想得到是剑鞘。他那一招本来是要缴械,却像递剑的侍从一样为主人卸下剑鞘,而加洛斯顺势砍下,这可真是防不胜防。
鲜血飞溅,漆黑的猪蹄旋转落地,两双膝盖不约而同地跪倒,一双是胡渣男,另一双则是难以承受断臂之痛的卤蛋。
此时此刻,加洛斯那钢筋鹰爪已掐住卤蛋的颈部,食指和中指卡住喉结,拇指和无名指深陷咽喉两侧,而小指已直刺入咽喉阻断了呼吸——甚至剥夺了卤蛋大呼疼痛的权利。
加洛斯说道:“有什么事好好说,别上来就戾气冲天的。这样可不会有女孩子喜欢的哦?”
卤蛋脸色渐变暗紫,双眼几近翻白,挣扎的双手也直直垂下。加洛斯又道,“不过你这颗卤蛋本就没人爱吧?不过这种没人爱的感觉,说不定还挺浪漫的呢!”
见卤蛋快要断气,加洛斯随手一丢,将他扔出门外,笑道:“得亏你遇到的是信仰生命神教的本大爷,才能捡回一条命!哪里来就滚回哪里去吧!”
卤蛋见性命得以保全,方才破门而入的逼格烟消云散,便如丧家之犬连”滚带爬逃走。加洛斯看他逃跑得有趣,追上一脚踢废了卤蛋的股间,又一手把他拽回起点,就像玩弄一只疲于赛跑的乌龟。
让这可怜的卤蛋乌龟跑了四五趟同样的路后,加洛斯也倦了,回木屋去查看胡渣男的伤势。
胡渣男脸颊有三处深陷的指印,头骨已有些变形,若不是加洛斯出手及时,只是毁容的话也算是万幸了。
胡渣男吐出一口唾沫,大声骂道:“这狗娘养的臭卤蛋还是一如既往的不讲理。要我速去还下杀手!话说回来,你看上去才二十岁左右,身手竟然这般厉害!”
加洛斯一手弹起刘海,浅浅一笑:“算是勉强能活着的程度啦~那卤蛋是什么人?”
胡渣男眉宇之间闪过一阵阴霾,说道:“一个帮派的小混混罢了!你那么厉害,只要在都市里,他们也对你造成不了什么威胁。倒是千万不要在都市里闹事,近年来都市长脾气乖戾得很。”
加洛斯点点头道:“知道了。话说你不走吗,有个人同伴的话,我也安心一些。”
胡渣男一手撑地站起,打开衣柜翻找出几件老旧的服装道:“这周轮到我值班,你自己去吧,这条路上很安全,只是冷得要死。喏,这些衣服你凑合着穿吧。”
加洛斯换上胡渣男的老旧棉衣和长裤,离开了木屋。先前一心玩弄那逃命的乌龟,这时才发现这所谓的地底竟是一片光明。明明抬头一望尽是岩石,却不知何处投射来的光照亮此地——果然神明所处之地就是不一般。
这里没有任何植物,就连虫子都寥寥无几,可奇怪的是,这样一个干旱凄冷的地方,竟有不少形似乌龟的生物翻来覆去。
加洛斯又向前走了几步,左侧石壁有一条两人宽的斜面向上的通道,这里正是奈落遗迹的入口。通道之间洒满了或红或黑的血液,其中有数千百年来遗留的血液,固然也有加洛斯那鲜活的一份。
加洛斯望着深不见头的通道出神,心里挂念家人:“也不知道老爸老妈还有奈露曦怎么样了?反正也出不去,只好走一步看一步了,万一真的能成神呢?”
这一想法才刚浮现,加洛斯就摇头苦笑自嘲:“这般好运怎会落到我头上?我不过是个彻头彻尾的社会败类罢了。不过在这种充满未知的世界探索,倒也挺浪漫的……要是有个可爱的女孩子就好啦!”
挪步转身正要离去,忽地猛然回头:“有一股香味,是美女的香气!”眼前闪过一朵夹缝中顽强生长的牵牛花,这便是加洛斯所闻到的花香。
加洛斯聚精会神地瞪向通道,想着来一记超浪漫的公主抱接住对方,直接一举攻略。
然而坠下的是一大块黑漆漆的东西,他还没反应过来,就被压倒在地。便是千斤石块压在身上,也不如这一下来得要紧。
“呜哇——!……好沉!内脏要碎了!”加洛斯心中叫苦不迭,伸手拍向压在身上的物体,是金属质感,好像是盔甲,又摸到了一个硬硬的椭圆头。双手撑地,身子使劲向后一拉,终于能够看清身上的东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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